5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授予我区贵港、百色、河池、贺州、来宾、崇左6市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至此,我区14个地级市工商局可直接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注册。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政府主席马飚在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贵港、百色、河池、贺州、来宾、崇左6市工商局获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情况汇报》上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各地把握好这个机遇,加大宣传,扩大开放合作、招商引资,彰显广西投资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去年以来,针对我区尚有6个地级市工商局未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不利于各地扩大招商引资,不利于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治区工商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呈文请求国家工商总局授予贵港、百色等6市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高度重视,根据有关规定,对贵港、百色、河池、贺州、来宾、崇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条件进行了审查,5月4日下发了授权通知。第一、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第二、辖区内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第三、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而经其授权的。第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这极大方便了外商投资企业前来投资,有利于广西的开放开发,进一步推动广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目前,自治区工商局正在研究制定授权后的具体实施意见。同时,被授权的6市工商局对登记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完善机构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与自治区工商局做好外资企业登记管理档案移交和数据管理工作。
此外,今年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后,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出台了支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四放宽一支持”优惠政策,即放宽企业名称登记及个体工商户登记等条件的限定、放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授权条件、放宽商品展销会登记权限及加大对广西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今后,企业凡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直接由广西工商部门受理。
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吸引了大批外资企业纷纷落户广西。截止2008年第一季度,广西实有外资企业2494户,投资总额达230.17亿美元,注册资本132.18亿美元。今年第一季度,广西新增外资企业54户,新增投资总额4.3亿美元,新增注册资本2.3亿美元。